1036 南宋司马伋告身
点击查看高清图 图 录 号 :1036 南宋司马伋告身 / 绫本 手卷
作者 :
访问量 :
1771
创作年代 :
1166年作
类 别 :
规 格 :
26×247cm 约6.4平尺
估 价 :
0 - 0
成 交 价 :
17500000
著录 :
款识 :
释文:勑右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赐绯鱼袋司马伋,中户三家之赋仅活一兵步卒,五人之糧,可赡一骑,此前史养兵之论,亦后人计费之言;悉仰给于度支,宁不伤于国力,然则统之民部,临以王官,庶乎其宜也。以尔性有通方,才无滞用,以大贤之后,为当世之称前者,占兰省之名郎,赞天官之武选;条理甚扸,奸欺不生,式畴尔能,可司军赋,爰以国计之重,遂正版曹之名,委属盖优,钦封毋怠,可特授依前右朝散郎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兹,御前军司马文字兼提领措置屯田,赐数枚。奉勑如右,牒到奉行。乾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侍中
钤印 :
尚书吏部告印(35次)
备注 :
1.林朗庵旧藏。
2.黄葆钺题签。
3.长尾甲题盒。
《告身》
中国古代的告身,是官人任官授职的公文凭证。“告”作为一种文体,大约渊源于汉代,东汉刘熙《释名》云:“上敕下曰告。告,觉也,使觉悟知己意也。”唐苏鹗《苏氏演义》记:“诰者,告也,言布告王者之令,使四方闻之。今言告身,受其告令也。”“身”,则强调这种公文用来标示身份,且需要给付至本人,与人“身”紧密联系。结合古代官制详细而言,告身是在赐予新的职事官、散官、勋宫、封爵,或是在剥夺现有的官爵时,官方通过所规定的程序,采用《公式令》所定的公文格式交给本人的文书。
告身在唐宋时期最为流行,宋代之后逐渐销声匿迹。唐宋时期的告身书法,存世颇为稀少,其著名者,有唐朝徐浩书有《朱巨川告身卷》(台北故宫博物院藏),颜真卿有《自书告身帖》(日本中村不折氏书道博物馆藏),北宋《范纯仁告身》(日本京都藤井有邻馆)、《司马光告身》(日本细川家藏)等。
宋告身视所授官职高低,以各色绫约书写,盛以锦囊,由官告院授给。到了元代,统治者“下令凡收藏宋告身者,悉投水火,有妄讦者,坐死”。所以这些前朝文物经此一劫,存世稀如星凤,更加上时间世事的消磨,能够流传至今的宋代告身就更为稀有。此次匡时公司所呈现的两幅告身帖,一为《司马伋告身》,一为《吕祖谦告身》,皆为南宋初年作品,是世所罕见的珍品。
品读两份南宋外制告身
虞云国(中国宋史研究会理事、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一、宋代告身说略
宋代的告身,也叫告命、诰命、官告等,是以皇帝名义颁发的官员委任状。一般人习惯把皇帝发出的文书都叫圣旨,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以宋代而论,就名目繁多,不一而足,有圣旨、诏书、敕书、御札、手诏、御笔、指挥、册书、制诰等。这里,不可能逐一介绍其功能与体制,只说与告身有关的制诰。制诰是制书与诰命的合称。具体说来,宋代制书,一来用于颁布大赦、德音等宥恤文告,二来用于对皇帝的重要亲属与宰相、使相、节度使等高级官员(一般正三品以上)的拜罢官职或封赠勋爵。而宋代诰命,则是以皇帝名义颁给一般官员任命、迁转、封赠的凭证。制书是翰林学士在内廷起草的,故也称“内制”;诰命是中书舍人在外朝起草的,故也称“外制”。颁布内制制书,例行朝堂宣读的仪式,以示庄重;而外制诰命降出,则在宰执审定后转入常态政务渠道。尽管两者最终都作为任命封赠的凭证颁给除授者本人,但内制显然礼尊体重,其规格高于外制。内制官告也称制授告身,外制官告也称敕授告身。由此可见,所谓告身,就是指内外制(即制诰)中那些仅仅与任命封赠有关的部分。
然而,告身作为委任凭证,其制书的制词与诰命的诰词还只是主体性文词,唯有经过有关官署与官吏的誊录、系衔、批转、书押、制作,才最终成为颁下的告身。由此看来,严格意义上的告身,须由两部分组成,它虽以制词或诰命作为文词主体,但还应包括文书运作中必不可缺的附属内容。宋人文集中保留了许多制词与诰命,都是作为文学作品由本人或后人编入的。这些制诰大部分事关告身,其文献价值不言自明,但限于体例或篇幅,编者不仅删去了其作为政务文书在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记录,即便作为主体性文词,也往往省略了篇首与结尾的套语,这对研究告身的文书运作留下了明显的遗憾。
相比唐代有敦煌吐鲁番文书大量发现,宋代存世的实物文书相形见绌,至于告身原件更是寥若晨星。据目前所知,唯有台湾故宫博物院藏《司马光拜相告身》、日本京都藤井有邻馆藏《范纯仁告身》与日本熊本县立美术馆藏《司马光告身》等。2011年,在浙江武义一南宋墓葬中,发现了一个名叫徐谓礼的普通文官的随葬文书,经鉴定列为国家一级文物,次年编为《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由中华书局出版。其中包括墓主四份完整的告身录文,尽管只是副本,但因是按原有体式誊录的,对研究宋代告身仍有弥足重视的文物价值与文献价值。
在上述告身中,《司马光拜相告身》与《范纯仁告身》,都是元丰官制后除拜宰相的内制告身;另一份《司马光告身》则是元丰官制前的外制告身。这里介绍的《司马伋告身》与《吕祖谦告身》都是南宋的外制告身,即敕授告身,可与《徐谓礼文书》中的告身录文相互对勘,比较研究的。
二、《司马伋告身》
《司马伋告身》卷轴外裱题签作“宋司马伋诰身卷,戊辰十二月长乐黄葆成题签”;卷末有“朗庵秘玩”、“宝宋室”与“磊斋所藏”三方阳文方印。司马伋以名臣司马光的曾孙受人关注,这份告身也是现存南宋最完整的实物告身,其文物价值与文献价值不言而喻。现试加标点,过录全文如下:
敕右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赐绯鱼袋司马伋:中户三家之赋,仅活一兵;步卒五人之粮,可赡一骑。此前史养兵之论,亦后人计费之言。悉仰给于度支,宁不伤于国力。然则统之民部,临以王官,庶乎其宜也。以尔性有通方,才无滞用,以大贤之后,为当世之称。前者占兰省之名郎,赞天官之武选,条理甚扸,奸欺不生。式畴尔能,可司军赋。爰以国计之重,遂正版曹之名,委属盖优,钦对毋怠。可特授依前右朝散郎、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兼提领措置屯田,赐如故。奉敕如右,牒到奉行。乾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侍中阙;中书令阙;参知政事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芾;权给事中岩肖;中书舍人夔;八月三十日午时都事时宗傅受;左司员外郎史正志;尚书令阙;尚书左仆射阙;尚书右仆射阙;参知政事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芾;吏部尚书阙;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执羔;吏部侍郎阙;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文凤。
告右朝散郎、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兼提领措置屯田,赐绯鱼袋司马伋奉敕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杨安泽;权员外郎彦颖;令史田允升;书令史陈士美;主管院【押字】
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下
这份告身可分两大部分:从开篇到“牒到奉行”,是诰词部分;自“乾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至“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下”,是告身运作过程中的文书经办记录。
先来品读诰词。据宋人赵升说,告词“有四六句者,有直文者,并书于告轴。然侍从以上,须是四六句行词”(《朝野类要》卷5 《告词》)。也就是说,告词行文一般用四六骈文,也有用散文的,但侍从官以上的告词限用四六文,告词必须完整书写在告身卷轴上。尽管司马伋当时尚非侍从,但他的诰词还是四六文体。“中户三家之赋”至“钦对毋怠”,是诰词的主体部分,一般文集所收也就是这类四六文。王应麟在《辞学指南》里指出,四六诰词的总体风格,应“文章尔雅,训词深厚”;诰词通行的撰写格式首先是“敕云云”,而后接“具官某云云”,最后以“可特授某官”结尾,但他还补充道:“侍从以上用脑词,余官云‘敕具官某’云云,‘尔’云云”。所谓“脑词”,就是“敕”以下须有一段开场白。司马伋尽管不是侍从,但其诰词首句“敕”下直书其原任官职后,还有“中户三家之赋”至“庶乎其宜也”一段四六文,强调即将委任其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一职的重要性,似仍具脑词的意味。据王应麟说:“皇朝西掖初除试诰,而命题亦曰‘制’”,也就是说,外制官初受任命试撰诰词时,出题与试作制书同样,也叫“制”。这就说明,制词与诰词的那篇四六,在布局体制上有共通性,而这篇诰词正是仿照制词的格式撰写的。仍据《辞学指南》,“具官某”云云,一般分三层,首先褒扬其道德业绩,其次叙述其原任之职,再次述说其新迁之官。在这份诰词中,“以尔性有通方,才无滞用,以大贤之后,为当世之称”,褒扬司马伋的德才出身,为第一层。而“前者占兰省之名郎,赞天官之武选,条理甚扸,奸欺不生”,叙述司马伋原任之职,给予褒奖,为第二层。而“式畴尔能,可司军赋,爰以国计之重,遂正版曹之名。委属盖优,钦对毋怠”,述说其新迁之官,其新任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兼提领措置屯田,也确实关乎国计军赋,末两句以勉勖诫励作结,为第三层。最后,“可特授依前右”至“牒到奉行”,则是诰词结尾的套语。
再看这份告身的经办记录。“乾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是外制官起草诰词的日期。其后从“侍中”至“中书舍人”六人,分别是三省官员对这份诰词确认通过的存档记录。前四人代表宰相机构,其时中书令与侍中未任命,故书吏代填“阙”字;署名的是参知政事魏杞与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蒋芾,与《宋史宰辅表》所载完全相符。权给事中陈岩肖是审读这一告词的中书省封驳官,而中书舍人夔应是这份诰词的书行者,他是门下省的封驳官(需要说明的是,起草诰词的中书舍人与书读放行的中书舍人,有时并非同一人,故不能断言他就是诰词的作者)。接下一行“八月三十日午时”,则是尚书省收到三省下达这份诰词的准确时辰,接受者是“都事”时宗傅。他的主管上司就是次行标示的尚书“左司员外郎史正志”。然后,由尚书省主管部门再转呈尚书省长官审核。由于尚书省长官在元丰官制后与代表相权的三省长官颇有交集,故在审核时除了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三人阙员,参知政事魏杞与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蒋芾再次书衔署名。官员任命事关吏部,在尚书省长吏审核结衔后,便是吏部正副长官具衔,但因正任的尚书与侍郎都阙员,便由礼部侍郎权吏部尚书周执羔与权工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签书。至此,审核程序已经走完,“告右”以下到“符到奉行”是尚书省通牒下行官署,告知该告身已奉敕通过审核,必须见到“奉行”。其后四行是制作颁发告身的主管院吏员签署落款,而书令史陈士美就是这份官告的书法作者,至于押印的“主管院”应即官告院。据《宋史职官志》,官告院“掌吏兵勋封官告”,元丰改制后,告身“皆用吏部印”;告身使用的绫纸幅数、褾轴名色,“皆视其品之高下,应奏钞画闻者给之”。根据司马伋的朝散郎官阶,他的告身用纸与装裱在十二等级中位居第七等,可用中绫纸七张,装裱用中锦褾,中牙轴与青带。末行“乾道二年八月三十日下”,则是官告院下发告身的日期。从二十八日外制诰词行出,到三十日正式告身颁下,行政效率似乎也不太低。
三、《吕祖谦告身》
《吕祖谦告身》卷轴外裱题签作“北宋吕东莱先生诰敕,濯沧浪馆主正属,己未十二月二十四玉庵题”。卷轴末有“庚申三月叶恭绰敬观时客沈阳”。“玉庵”为谁待考,但诰词行文有“淳熙五年”的明确系年,他却题作“北宋吕祖谦”,显然于宋代文史所知寡薄。据叶恭绰活动年代,可知“庚申”乃1920年;也可推断,玉庵题签的“己未”应即此前一年的1919年。《吕祖谦告身》是残卷,其首残尾全的现状符合卷轴传存中残损的一般规律,因卷轴或卷子本在保存过程中为首先展示卷头部分,大多从后部向前端卷起,故卷首最易受损。尽管有卷首残破的遗憾,但吕祖谦作为南宋金华学派的领袖人物,在宋代思想学术史上为人瞩目,这份告身的文化史价值仍值得重视。
《续金华丛书》本《东莱吕太史文集》附有吕乔年著《年谱》,是现存最早的吕祖谦年谱。吕乔年是吕祖谦的侄子,协助其父吕祖俭编纂了《东莱吕太史文集》,这是吕祖谦著述现存最早的结集,《宋元学案东莱学案》应即据此说他“能守家学”。《年谱》收录了吕祖谦十份告身的诰词,都不见于现存宋人文集,但当时无疑都据实物誊录,这从每首诰词最后都注明行词的中书舍人姓名,也可为证。其中宋孝宗淳熙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以幸省恩转朝散郎”下过录的诰词,与这份《吕祖谦告身》的主体文字完全吻合,可以对勘印证。现过录《吕祖谦告身》全文如下(残字依据《年谱》录文辨认确定,阙文部分也据录文补足):
朝奉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权礼部郎官吕某,右可特授朝散郎,依前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权礼部郎官;敕承议郎、秘书丞、兼权吏部郎官黄洽等:列职图书之府,参联史氏之官,皆极一时之选,储为异日之用也。朕仰遵太上皇帝之瑞谟,举行绍兴甲子之縟典,载临秘馆【《年谱》录文作“阁”】,钦阅宝储,延见群士,赐宴赋诗,以侈荣宠,居官其间,进秩一等,稽之彝章,允为异数。朕之所以稽古右文,礼贤下士之意,于此见矣。尔其精白一心,图厥报称,以永有辞。可依前件。奉敕如右,牒到奉行。淳熙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少保、右丞相浩;参知政事雄;给事中希吕;权中书舍人丙;九月二十八日午时都事马师古受;右司员外郎阎苍舒;付吏部。左丞相阙;少保、右丞相浩;参知政事雄;吏部尚书阙;吏部侍郎兼权尚书大昌;权吏部侍郎煇。
告朝散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权礼部郎官吕祖谦奉敕如右,符到奉行。
主事延松年;郎中祚;令史陈敦礼;书令史吴尹;主管院暮。
淳熙五年九月二十八日下
据《宋史孝宗纪》,宋孝宗淳熙五年九月“壬申,幸秘书省”,他这次“载临秘阁,钦阅宝储”,乃仿效太上皇宋高宗绍兴十四年七月临幸秘书省的故事,那年岁在甲子,故诰词说“仰遵太上皇帝之瑞谟,举行绍兴甲子之縟典”。宋孝宗“延见群士,赐宴赋诗”,吕祖谦与黄洽也躬逢其盛,为表皇恩“荣宠”,特赐他们“进秩一等”,即迁转寄禄官一阶,吕祖谦由朝奉郎迁升为朝散郎,黄洽由奉议郎迁升为承议郎。这份告身即他们迁升阶官的凭证。
《吕祖谦告身》的经办记录部分,可据上文《司马伋告身》的解读,逐一对照,毋庸赘言。补充说明的是,其一,时任右丞相史浩与参知政事赵雄,与《宋史宰辅表》也能印证;其二,据吕乔年所编《年谱》,这份诰词录文最后注明“权中书舍人郑丙行”,则告词作者权中书舍人郑丙,似应同是封驳书行者。
至于告词部分,还有值得交代之处。《司马伋告身》的告词是专为其一人任命而作,但宋代在两人以上同时迁转或任命相同或同类官职时,也往往共用同一份外制诰词。此即王应麟《辞学指南》所说:
二人以上同制,则于词前先列除官人具衔姓名“可特授某官”,于敕下便云“具官某等”,末云“可依前件”。
当时,吕祖谦与黄洽同在秘书省任职,即“同列图书之府”,又同时担任六部郎官,吕祖谦还兼国史院编修官,即“参联史氏之官”,是适用同一诰词的。而对照这份告词行文,完全符合王应麟所标举的格式。另据宋史学界研究,外制词命有专词与海词之别。海词用于低级官员,照抄行文统一的诰词(徐谓礼告身中有两件应即海词);而专词则用于中高级官员,由外制官根据任命迁转的不同情况而专门起草的诰词。显然,《吕祖谦告身》是与黄洽共用的专词诰命。而据吕祖谦新任朝散郎的阶官,这份告身的用纸与装裱规格与《司马伋告身》属同一等级。
宋人历来有画敕的说法,有必要略说外制告身的画敕问题。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自隋唐以来,除改百官,必有告敕”,“唐时,政事堂在门下省,而除拟百官,必中书令宣,侍郎奉,舍人行,进入画敕字,此所以为敕也”。也就是说,所谓“画敕”,始自唐代。陆游在《老学庵笔记》卷8说及宋代情况:
自唐至本朝,中书门下出勅,其勅字皆平正浑厚。元丰后,勅出尚书省,亦然。崇宁间,蔡京临平寺额,作险劲体,“来”长而“力”短,省吏始效之,相夸尚。谓之“司空勅”,亦曰“蔡家勅”,盖妖言也。京败,言者数其朝京退送及公主改帝姬之类,偶不及蔡家勅,故至今勅字,蔡体尚在。
宋敏求所谓唐代“画敕字”,未必是描画之意,应是书吏誊写“敕”字时保持相应样式,也即陆游所说“勅字皆平正浑厚”。这从现存《司马光告身》三个“敕”字,以及《吕祖谦告身》残存“敕”字,可以为证。这两份告身上“敕”字结体,都具有硕大庄重的同样风格,似乎仍有“来”长“力”短的迹象,究竟是否“蔡家敕”余风,还值得从书法角度作进一步探讨。
关于司马伋官告及吕祖谦官告的几点考释
龚延明(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古籍研究所教授)
一、司马伋官告与吕祖谦官告格式相同。业经与《武义南宋徐谓礼文书》比较,三人官告格式相同;所不同的是,徐谓礼官告文书全是录白(手抄副本),非原件,司马伋、吕祖谦官告是原件,真迹,弥足珍贵。
二、司马伋与吕祖谦官告末尾签署宰执官官名不同,系乾道八年罢三省长官,改宰相名为左右丞相所致。
三、据宋周应合著《景定建康志》卷二十六《官守志》三《总领所》:“司马伋 右朝散大夫、尚书户部员外郎,乾道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到任,十月十五日丁忧。”右朝散大夫、尚书户部员外郎司马伋任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兼提领措置屯田的时间,为乾道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到任,至十月十五日,因丁忧离职回乡守丧止。司马伋官告制词所署尚书省下命牒付吏部时间为“乾道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基本符合。《景定建康志》作二十五日到任,疑所记日期有误。
四、乾道二年八月司马伋任淮西总领所总领时的全称官衔为:右朝散大夫、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专一报发御前军马文字兼提领措置屯田。职掌建康、池州诸御前诸军钱粮措置、供运、供给,并与闻军政。南宋有四大总领所:淮东、淮西、湖广、四川总领所。
五、“右朝散大夫”是寄禄官,带右是非进士出身,司马伋属官荫入仕。
六、“勅承议郎、秘书丞兼权吏部郎官黄洽等”:此除授制书格式,为二人以上同制,即以秘书丞黄洽为制授第一人,其后列有吕祖谦等,可能不止二人。此种格式,常见于宋代中书舍人所拟外制。如《著作佐郎李唐卿江东提举太常丞吕棐湖北提举》:
敕具官某等:朕惟一人之聪明,不能周知下之故,分道遣使,不惟寄耳目于外……一往大江之左,一往重湖之北,各扬乃职,朕不汝忘。(见宋楼钥《楼钥集》卷二十七)
对此类制诰格式,南宋王应麟《词学指南》曾予以概括:“敕云云,具官某云云,可特授某官。二人以上同制,则于词前先列除官人具衔、姓名,可特授某官。于敕下便云‘具官某等’,末云‘可依前件。’侍从官以上用脑词,余官云‘敕具官某云云’。‘尔云云’。”(见宋王应麟《玉海》卷二〇二《辞学指南》之《诰》)除授吕祖谦制之格式,与此完全符合。
七、“权中书舍人郑丙行”:凡制诰,需经给事中审读、中书舍人书行,所谓“书行”,即此制命没有问题,可以奉行。
八、“主管院”:主管官告院省称:官告院掌制造告命:“官告院主管官一员,以京朝官充。掌吏、兵、勋、封官告。”(见《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吏部》)此官告系由官告院据尚书省吏部所下符制作。
九、主事、令史、书令史 为负责书写官告、盖官印的吏部文书令,主事负责,令史盖印,书令史书写。
《司马伋告身》及《吕祖谦告身》用绫考释
徐邦达在《三谈古书画鉴别-书画所用纸、绢、绫》一文中特别提到告身的材质“据记载:唐贞元以后写诰勑用花绫,所见有咸通二年(861年)的《柱国范隋诰》一件。宋代的诰勑中亦有花绫出现,所见如北宋司马光二种诰身:一、熙宁二年乙酉(1069年)充史馆修撰告;二、元祐元年丙寅(1086年)拜左仆射告,都是素色花绫的,那是所见最早的了。”
宋代告身存世极少,北宋告身《范存仁告身》(日本有邻馆藏)、《司马光告身》(台北故宫博物院)皆为绫本。告身的管理机构为官告院,始见于唐朝末年,至北宋初年成为定制并逐步规范化,负责告身的书写、用印、装裱、给付等工作。官告院下设绫纸库、文思院等,绫纸库负责管理告身的书写材料与装裱材料,其规范、装裱非常考究,文思院设置于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负责生产告身所用的绫、纸、轴、褾袋等材料。官告院曾下令文思院在绫上织出字号专门用于官告,乾道五年(1169),又特让文思院在绫上织出“文思院制勑绫”六字,以绝伪冒。《司马伋告身》所用为素色花绫;《吕祖谦告身》书于淳熙五年(1178),亦为花绫,绫上织有“文思院制勑绫”。对于研究宋代告身、政治体制及其职能具有重要价值。
从南宋的两件告身漫说宋代院体书法的演变
李跃林(芝加哥阿贡实验室物理学家、书法家)
院体书法的说法,一般认为从唐代开始。唐太宗李世民酷好王羲之书法,天下效之,后来的高宗、中宗、玄宗等莫不如此,翰林、待诏纷纷效法,成为翰林院书法的通行书体,故名。
这个风气,在宋代仍然继续,其书体却随皇帝的更替有所变化。
宋太宗虽然没有书迹流传,其书法一致得到苏、黄、米的高度评价。苏轼说太宗是“太宗皇帝以武功定祸乱,以文德致太平,天纵之能,溢于笔墨、摛藻、尺素之上,弄翰团扇之中”,黄庭坚云“熙陵以武定四方,载櫜弓矢,文治之馀,垂意翰墨,妙尽八法,当时士大夫皆亲承指画”,而米芾也云“太宗……精书法,草入三昧,行书无对,飞白入神”。但当时的院体书却并没有体现这样的时代精神来。叶昌炽《语石》云“书之有院体, 犹诗之有西昆体也”。诗之西昆体,实际是一种注重形式而忽略内容的思潮。“颇有家法”但后来被黄庭坚批评为“病韵”的王著很受太宗喜爱,以致王著任职翰林院后虽“禁庭书诏, 笔迹王变, 划五代之芜, 而追盛唐之旧法, 粱然可观矣”,其所自则不出《集王圣教序》的范围,故黄伯思《东观余论》云:“ 近世侍书辈多学此碑, 学弗能至,了无高韵, 因目其书为院体, 故士大夫玩此者少。”周越跋王著书法也说“著本临学右军行法,尔后浸成院体。今之书诏, 盖著之源流。”这一时期院体书法的特点,可以略从《司马温公告身》中略见一斑。值得注意的是,这时的院体,虽为皇帝所喜欢的王羲之的书体所主导,却与皇帝本人的书体并无直接关系。
在元祐年间,苏轼主翰林,虽然其书名满天下,似乎也没有能对院体书有所影响。这可以从黄庭坚为苏轼用笔法的辩护中看到“今俗子喜讥评东坡,彼盖用翰林侍书之绳墨尺度,是豈知法之意哉!”即翰林侍书之绳墨尺度是与苏轼的书风截然不同的。
这两件告身却告诉我们,这一情况似乎并未一直持续下去。改变这一情况的似乎是艺术天才徽宗皇帝赵佶。徽宗自创于薛曜《夏日游石淙诗并序》的瘦金体,其由瘦金演变而成的行书、草书,也一改久已流传的二王面目。这位艺术皇帝也对士人书法颇加青睐。宋人蔡绦《铁围山丛谈》认为“佑陵作黄庭坚书,后自成一法”。另一方面,徽宗的书法,似乎对士人书法也有直接的影响,甚至可以在蔡京蔡卞的书法中找到他的一些影子。这些,自然拉近了皇帝与士人书法的距离。同时,在视觉效果上,即使与天下风行苏、黄、米的书风相比,也不一定逊色,是具备成为翰林翰林侍書所追风的条件的。
一件重要的事情是,在建中靖国元年(1100年)即位后,徽宗重新建立了书学。书学的建制,在隋唐已有,而入宋久废,朝廷只在翰林院设置图画院,培养誊写诏书的待诏。徽宗之下的书学,建立于崇宁三年(1104),先后有宋乔年、米芾等执掌。其目的是“所有图画之技,朝廷所以图绘神像,与书一体,今附书学为之校试约束。谨令书画学赦令格式一部”。所学的虽然是“篆以古文、大小二篆为法,隶以二王、欧、虞、颜、柳真行为法,草以章草、张芝九体为法”,而考试时则“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方而有圆笔,圆而有方意,瘦而不枯,肥而不浊,各得一体者为中;方而不能圆,肥而不能瘦,模仿古人笔画不得其意,而均齐可观为下。”直到靖康元年(1126)金人南下,徽宗被掳,书学存在了二十余年,全盛时学生多达500名。由于没有培养出留名书史杰出的书法人才,曹宝麟先生认为徽宗书学的设立,不过是虚假繁荣的粉饰点缀而已。但是可以想象,即使这些书学生没有一个能比肩苏黄米蔡,至少能如书学的必然是有一定天分的,加上名师的指点,也不可能不是笔墨精熟。
当然,这些书学生必然成为后来诸位皇帝的侍书待诏。我们所关心的,这些没有留名书史的书学生们最后的书学成就如何
这里的两件南宋告身,我以为正是给我们揭示了这一重要信息。《司马伋告身》写于宋孝宗乾道二年(1165),《吕祖谦告身》写于宋孝宗淳熙五年(1176),分别是徽宗书学之后40年和50年。这两件都是长锋硬毫以很快的速度书写的。整体上既没有传统的王羲之风格的院体的痕迹,也没有当时十分盛行的士人书法如苏米黄那样生机勃勃,更没有做了皇帝三十五年的而书法也是非常高明的宋高宗的书体的一丝痕迹(我们注意到高宗是学书“颇喜黄庭坚体格,后又采米芾”)。事实上,现存的能直接与《司马伋告身》和《吕祖谦告身》相比的,只有徽宗的《蔡行敕卷》(图一,书于宣和年间,1119-1125)。
从书法上来看,徽宗的《蔡行敕卷》无疑更具有一个艺术家的自信,行笔如行云流水、毫无凝滞,完全没有瘦金书的瘦俏,也一无依傍于前人。相比之下,《司马伋告身》虽然大体上与之风气一致,在用笔上却多少增加了徽宗书法中所没有的微妙的笔法。事实上,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不少《集王圣教》用笔的影子,如横折的出角,竖钩的出锋,宝盖左右点的呼应等等,很多地方还让人想起唐玄宗的《鹡鸰颂》。也就是不仅看到了徽宗的重要影响,也能从中找到徽宗书院教义中“隶学王、欧、虞、颜、柳”所对应用笔和结字特点,统领在“以方圆肥瘦适中,锋藏画劲,气清韵古,老而不俗为上”的格调之下。这件写在徽宗书学后40之后作品,没有学习高宗和孝宗的书法,却带有浓厚的徽宗书法风气。综合所有这些特色,我以为这正是徽宗建制书学成果的体现,而书写者为徽宗书学的书学生。
当然,在没有看到更多的作品之前,我们不能肯定这两件告身就是徽宗以来宋庭的院体的唯一风貌,但至少说明了在书画天才皇帝的影响下,徽宗以后的院体已不复是唐末宋初是为《集王圣教》所垄断的书体。所以,我以为其重要的书法价值,是体现了宋代院体书法的流变,是不可多得的珍贵书法史材料。同时,尽管这两件作品虽并不能算作是书法史上的辉煌名迹,却展现了南宋在书法上建树不彰的陆游、朱熹、范成大等士人之外的、虽然衰弱却更为多样的时代特征。
宋《司马伋告身》略论
林朗庵旧藏,长尾甲题盒之宋《司马伋告身帖》现身匡时拍卖,可为年度艺术市场之一盛事。所谓告身,即委任官职的文凭。传世之告身多具艺术与史料双重价值。
司马伋其人
司马伋,又名司马九,字季思,夏县(今属山西)人。司马伋为司马光之兄司马旦之曾孙。史料记载,司马旦之孙兵部侍郎司马朴跟随宋徽宗一起被金人俘虏北去,不屈不挠。司马朴长子司马倬被忠简公赵鼎保护,逃难到四川叙州。司马旦曾孙吏部侍郎司马伋则携家眷随宋高宗南渡,落户在会稽山阴。清乾隆《绍兴府志》:“公四世孙吏部侍郎开国伯伋,扈高宗南渡,遂家于山阴……”。可知司马伋是绍兴地方司马家族的始祖。
司马家族在宋代素以忠贞谅直闻名,所以司马伋在当时民族矛盾颇为突出的情况下,是一个坚定的主战派。正因如此,在投降派秦桧当国的时期,司马伋并未受到重用。到了宋孝宗时,朝廷内主战派逐渐占据优势,司马伋才得到了升迁的机会,有了用武之地。
司马伋履历大抵如下:
绍兴八年(1138),受诏为右承务郎。
绍兴十五年(1145),为添差浙东安抚司干办公事。
绍兴末年(1162),通判处州。
乾道二年(1166),为建康总领。
乾道六年(1170),以试工部尚书使金。
淳熙四年(1177),为吏部侍郎。
淳熙五年(1178),以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知镇江。
淳熙六年(1179),升宝文阁待制,改知平江,不久奉祠。
淳熙九年(1182),知泉州。
《司马伋告身》
这段告身,即授命司马伋为“右朝散郎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的文书。考宋绍兴十一年(1141年)三月,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所移治健康。主要负责两淮及健康、池州等地驻军的后勤供应及掌管御前军马文字的通信传达。
依例此类告身须由朝廷主事官员核准签字,此作也不例外。告身中所书“参知政事杞”即魏杞,“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芾”即蒋芾。“礼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执羔”即周执羔。“权给事中岩肖”或即陈岩肖。
①“参知政事”“杞”
魏杞(1121-1184)字南夫,一字道弼,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移居明州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十二年进士。受经于明州赵敦临。以宗正少卿为金通问使,不辱使命,连擢参知政事、右仆射兼枢密使,后出知平江府,以端明殿学士奉祠告老。
②“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芾”
蒋芾(1117-1188),字子礼,今宜兴杨巷镇人。蒋芾在南宋绍兴二十一年廷试一甲第二名,被任命为建康府推官。后被授予起居郎兼直学士院、中书舍人。乾道二年(公元1166年),被授予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代参知政事。不久因边境安全与军队建设的奏议使皇上深受感悟,升迁为左中大夫,拜参知政事。乾道四年二月,蒋芾由参知政事升为左正议大夫、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后任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提举洞霄宫,淳熙十五年卒。
③“权给事中”“岩肖”
陈岩肖,字子象,金华人。高宗绍兴八年赐同进士出身。孝宗乾道元年,除秘书少监,二年,权工部侍郎。三年,知台州。官至兵部侍郎。著有《庚溪诗话》二卷。因史料中未检出陈任“权给事中”事,故未能定论。
④“礼部侍郎兼权吏部尚书”“执羔”
周执羔 (1094-1170),字表卿,江西弋阳人。南宋天文学家。宣和六年进士第二。乾道二年,周执羔改任礼部侍郎,随即拜礼部尚书,代侍读。累官至礼部尚书、侍读学士。奉命厘正统元历,推日月交食,考五纬盈缩,以纪气朔寒暑之候。撰《历仪》、《历书》、《五星测验》各一卷。《宋史》称其“有雅度,立朝无朋比。治郡廉恕,有循吏风。手不释卷,尤通于《易》”。
《司马伋告身》乾道二年间事
南宋孝宗赵眘,是南渡后继宋高宗之后的第二任皇帝,可以说是南宋一位比较有作为的皇帝,在位期间,平反岳飞冤案,起用主战派人士,锐意收复中原;在内政上,加强集权,积极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惩治贪污,重视农业生产,百姓生活安康,史称“乾淳之治”。
在乾道二年时,当时的宋金形势,却也并不乐观。隆兴北伐失败的阴影尚在,宋朝皇帝不仅称金朝皇帝为叔,且要给金所谓“岁币”,并有割地之事。这对于朝廷士气和财政的打击是巨大的,但孝宗意图自强的决心并未动摇,重用主战派人士即其应对措施之一端。然既欲动兵,则不免劳民伤财,所以另一方面,宋廷也在积极的发展生产,与民休息。故同一年中,得有以下举措:
“春。省六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二月,罢盱眙屯田。赈两浙、江东饥”。
“(三月)诏两浙漕臣王炎开平江、湖、秀围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九月)辛亥,赈温州水灾。”
不仅如此,孝宗还于同年下诏云:“朕惟理国之要,裕财为重。夫百姓既足,君孰与不足!量入为出,可不念哉!自今宰相可带兼制国用使,参政可同知国用事,庶几上下同德,永底阜康。”
以上数则,透露出南宋朝廷在北伐失败后所采取的养民政策,而养民的目的,亦在于强国以抵御外侮,同年冬左司谏陈良祐的一番谏言,正说出了皇帝的隐衷。陈建议宽免财赋,帝曰:“朕常有志放免和买及折帛等钱以宽民力,但于今未暇。”良祐曰:“旧来本无此钱,皆是军兴时科取,讲和之后,依旧不除。今取于民者竭矣,若制节国用,令出入有度,稍有蓄储,即可行陛下之志矣。”可见孝宗对于失去对金用兵的信念。此告身帖中所云“中户三家之赋,仅活一兵步卒,五人之糧,可赡一骑,此前史养兵之论,亦后人计费之言;悉仰给于度支,宁不伤于国力,然则统之民部,临以王官,庶乎其宜也”。建兵而虑及民生,正与时势相合,也隐隐透露出标榜“仁治”的宋朝廷在当时所面临的困难处境与应战决心。书风
宋代告身多择善书者写之。此告身帖用笔潇洒飘动,有颜鲁公、苏东坡书意,可以窥见宋人学书之时尚。由北宋延宕而来的“尚意”书风余韵未绝,在南宋初年的士大夫阶层中仍然受到普遍的追随和效法。我们纵观历史上各个时期的书法,大致可以看到古人艺术审美的流变,即使难以考索书家姓名的作品,亦可以通过其书风看出其大致的年代,比如传为陆机之《平复帖》,字画朴茂,魏晋之迹无疑,而此作文气拂拂,纵逸不羁,与传世之唐代告身帖的工谨端严不同,展卷便知为宋人书也。
专场名称 :
畅怀——历代书法夜场
拍卖日期 :
2015-06-06 21:00
拍 卖 会 :
北京匡时2015春季拍卖会
拍卖公司 :
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声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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